山東羅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招標公告
【規 格】25mg
【包 裝】口服固體藥用高密度聚乙烯瓶,100片/瓶。
【單 位】瓶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3513
警告:胎兒毒性
直接作用于腎素-血管緊張素系統的藥物可能會對處于發育階段的胎兒造成損害或導致死亡。因此,一旦發現懷孕,應立即停用本品。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卡托普利片
英文名稱:Captopril Tablets
漢語拼音:Katuopuli Pian
【成 份】本品主要成分為卡托普利。
化學名稱:1-[(2S)-2-甲基-3-巰基-丙?;鵠-L-脯氨酸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9H15NO3S
分子量:217.29
【性 狀】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其中一面有十字刻痕。
【規 格】25mg
【不良反應】
1.臨床試驗
卡托普利的臨床試驗中報告的不良事件如下(患者人數約為7000例):
(1)皮膚:皮疹,通常伴有瘙癢、有時伴發熱、關節痛和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發生率4-7%,取決于患者腎臟狀態和藥物劑量,通常發生于治療開始后4周內,常為斑丘疹,少見蕁麻疹,通常癥狀輕微,減量、停藥或給抗組胺藥后消失。約2%的患者會發生不伴皮疹的瘙癢。7%-10%的皮疹患者伴嗜酸性細胞增多或抗核抗體(ANA)陽性。也有報道過可逆性的藥物相關性類天皰瘡樣病變和光敏感?!?.5%的患者發生面部潮紅或蒼白。(2)心血管:約1%的患者發生低血壓,心動過速,胸痛和心悸。心絞痛,心肌梗死、雷諾綜合征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各發生于≤0.3%的患者。(3)胃腸道:約2%-4%的患者(具體取決于腎臟狀態和劑量)發生味覺障礙或味覺遲鈍。(4)血液學:貧血,血小板減少,全血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粒細胞缺乏癥。(5)免疫學:約0.1%患者發生血管性水腫:包括面部、四肢、口唇、粘膜、舌、聲門或咽喉的血管性水腫,建議患者立即報告醫生。累及上呼吸道的血管性水腫可引起致命性的氣道阻塞。(6)呼吸道:0.5%-2%的患者發生了咳嗽。(7)腎臟:腎功能損害、腎功能衰竭、腎病綜合征、多尿、少尿和尿頻很少見(≤0.2%),與用藥的關系不明確。蛋白尿。(8)約0.5%-2%的患者發生了以下事件,但與對照試驗中使用的安慰劑或其他治療相比,發生率未見升高:胃部刺激反應;腹痛;惡心;嘔吐;腹瀉;食欲不振;便秘;口腔潰瘍;消化道潰瘍;頭暈,頭痛,萎靡不振;疲倦;失眠;口干;呼吸困難;脫發;感覺異常。
2.上市后經驗
下面按照身體系統列出了本品上市后報告的臨床不良事件。在這種環境下,不能準確判斷發生率或因果關系:
(1)一般情況:乏力;男性乳房發育。(2)心血管:心跳驟停;腦血管意外或功能不全;心率快而不齊;體位性低血壓;暈厥,由低血壓引起,尤其在缺鈉或血容量不足時。(3)皮膚:大皰性天皰瘡,多形性紅斑(包括Stevens-Johnson綜合征),剝脫性皮炎。(4) 胃腸道:胰腺炎,舌炎,消化不良。(5)血液學:貧血,包括再生障礙性貧血和溶血性貧血;白細胞與粒細胞減少,有發熱、寒戰。(6)肝膽:黃疸,肝炎,包括肝臟壞死的罕見病例,膽汁淤積。(7)代謝:癥狀性低鈉血癥。(8)肌肉骨骼:肌痛,肌無力。(9)神經/精神:共濟失調,意識模糊,抑郁,緊張,嗜睡。(10)呼吸道:支氣管痙攣,嗜酸性粒細胞增多性肺炎,鼻炎。(11)特殊感覺:視力模糊。(12)泌尿生殖系:陽痿。(13)與使用其他血管緊張素轉換酶(ACE)抑制劑時一樣,曾報告發生一種具有下列表現的綜合征:發熱、肌痛、關節痛、間質性腎炎、血管炎、皮疹或其他皮膚病表現、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和血沉(ESR)升高。(14)胎兒/新生兒發病率和死亡率:妊娠期間使用ACE抑制劑曾引起胎兒和新生兒損害,包括低血壓、新生兒顱骨發育不全、無尿、可逆性或不可逆性腎功能衰竭和死亡。也曾報告過羊水過少,據推測,是胎兒腎功能下降所致;這種情況下的羊水過少與胎兒肢體攣縮、顱面部畸形及肺發育不全相關。也曾報告過早產、宮內生長遲緩和動脈導管未閉。最近的文獻報告,當藥物暴露僅限于早孕期間時,曾發生過早產、動脈導管未閉及其他心臟結構畸形,以及神經系統畸形。
3. 實驗室檢查
(1)血清電解質:高鉀血癥,可能會發生血鉀輕度升高,尤其是伴腎功能損害的患者。(2)低鈉血癥:特別是接受低鈉膳食或者合并使用利尿劑的患者。(3)尿素氮(BUN)/血清肌酐:BUN或血清肌酐濃度一過性升高,特別是容量或鹽耗竭的患者,或伴腎血管性高血壓的患者。常為暫時性,在有腎病或長期嚴重高血壓的患者在血壓迅速下降后易出現。長期或顯著升高的血壓迅速下降會導致腎小球濾過率降低,繼而導致BUN或血清肌酐水平升高。(4)血液學:有ANA陽性報道。(5)肝功能檢查:血清肝臟轉氨酶、堿性磷酸酶和血清膽紅素升高。
【禁 忌】
1.對卡托普利或任何一種輔料,或其他ACE抑制劑過敏者禁用本品(例:在其他任何一種ACE抑制劑治療期間曾發生血管性水腫的患者)。2.妊娠中晚期禁用本品。一旦發現懷孕,應立即停用本品。3.在糖尿病或腎功能損害(GFR<60 mL/min/1.73 m2)的患者中,禁止ACE抑制劑與含有阿利吉侖的藥物合用。
【注意事項】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減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時服藥。
1.類過敏反應和可能相關反應
可能由于ACE抑制劑影響類花生酸及多肽(包括內源性的緩激肽)的代謝,所以接受ACE抑制劑(包括卡托普利)的患者可能會發生各種不良反應,其中包括一些嚴重不良反應。
(1)頭面部血管性水腫:曾有接受ACE抑制劑(包括卡托普利)治療的患者發生血管性水腫的。發生水腫的部位包括四肢、面部、口唇、粘膜、舌、聲門和咽喉。如果血管性水腫累及舌、聲門和咽喉,則可能會發生致命的氣道阻塞。因此應該立即給予緊急治療,治療方法包括但不局限于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腎上腺素0.3-0.5ml。累及面部、口腔粘膜、口唇和四肢的水腫通常在停用卡托普利后即可消失;僅少數病例需要接受醫學治療。(2)腸內血管性水腫:罕見情況下,接受ACE抑制劑治療的患者會發生腸內血管性水腫。這些患者的表現為腹痛(有或無惡心或嘔吐);在某些情況下,既往無面部血管性水腫的病史,C-1酯酶水平正常,根據腹部CT掃描或B超診斷,或手術診斷,停用ACE抑制劑后癥狀消失。接受ACE抑制劑治療的患者出現腹部疼痛,鑒別診斷中應包括腸內血管性水腫。(3)脫敏期間的類過敏反應:2例同時接受另一種ACE抑制劑(依那普利)的患者在給予膜翅目毒液脫敏治療時,發生了危及生命的類過敏反應。這些反應在暫停給予ACE抑制劑后消失,但在無意之中再激發時再次出現。因此,在接受ACE抑制劑治療的患者中,進行這些脫敏操作應保持謹慎。(4)高通量透析/脂蛋白吸附透析膜暴露期間的類過敏反應:在接受高通量透析膜進行血液透析且合并使用ACE抑制的患者中,曾發生類過敏反應。在采用硫酸葡聚糖吸附低密度脂蛋白的透析患者中,也曾報告過類過敏反應。對于這些患者,應考慮使用其他類型的透析膜,或使用其他種類的藥物。
2.中性粒細胞減少/粒細胞缺乏
使用卡托普利曾引起骨髓增生不良,從而導致中心粒細胞缺乏(<1000/mm3),其中約一半患者發生了全身或口腔感染,或者粒細胞缺乏癥的其它癥狀特征。
中性粒細胞減少的發生風險取決于患者的臨床狀況:
腎功能正常(Crs<1.6 mg/dL且不伴有膠原血管病)的高血壓患者中,中性粒細胞減少很罕見(<0.02%)。
在有一定程度的腎功能損害(血清肌酐至少1.6 mg/dL)且不伴有膠原血管病的患者中,臨床試驗顯示,中性粒細胞減少的風險約為0.2%。比單純性高血壓患者的相應發生率高15倍。這些患者每日服用的卡托普利劑量相對較高,尤其應考慮到其腎功能的減退。對于腎功能衰竭的患者,別嘌呤醇與卡托普利合用曾發生中性粒細胞減少,故應加強警惕。
在腎功能損害伴有膠原血管病(例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硬皮?。┑幕颊咧校R床試驗顯示,中性粒細胞減少的發生率為3.7%。
中性粒細胞減少與劑量相關,通常在卡托普利治療開始后3-12周出現,以10-30天最顯著,一般來說,中性粒細胞在卡托普利停用約2周后恢復正常。只有臨床病情復雜的患者才會出現嚴重感染。約13%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病例發生死亡,但幾乎所有死亡病例都發生在有嚴重疾病的患者中,有膠原血管病、腎功能衰竭、心力衰竭或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或以上復雜因素并存的患者。
在對高血壓或心力衰竭患者進行評價時,都應該同時進行腎功能評價。
如果腎功能損害的患者服用卡托普利,應該在治療開始前進行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計數檢查,最初3個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檢查,有感染跡象時隨即檢查。
如果患者有膠原蛋白病(如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或正在服用其他已知對白細胞或免疫應答有影響的藥物,特別是當腎功能受損時,此時白細胞或粒細胞減少的機會增多,必須在評估獲益和風險后才能使用卡托普利,開始用藥后應謹慎。
一般情況下,在停用本品及其他藥物通常都會使白細胞計數迅速恢復正常,因此,在確認患者中性粒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計數<1000/mm3)后,醫生應停用卡托普利,并對患者的病程密切隨訪。
3.蛋白尿
常發生于治療開始8個月內。
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中,約0.7%可見尿蛋白總量超過1g/天。其中,約90%既往有腎臟病的證據,或本品治療劑量相對較高(超過150 mg/天),或這兩個因素并存。
有蛋白尿的患者中,大約1/5出現腎病綜合癥,多數情況下,無論是否繼續服用本品,大多數病例蛋白尿在6個月內會減少。腎功能指標(如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很少受影響,療程不受影響。
如果患者既往有腎臟病,或卡托普利用藥劑量超過150mg/天,應在治療開始前估測尿蛋白(首次晨尿試紙法檢測),并定期檢測尿蛋白,建議尿蛋白檢查每月一次。如果使用本品時蛋白尿逐漸加重,應暫停本品或減少用量。
4.低血壓
高血壓患者罕見發生過度低血壓,但鹽/容量耗竭患者(例如嚴格飲食限制鈉鹽或接受大量利尿劑治療的患者)、心力衰竭患者或進行腎臟透析的患者服用卡托普利后可能會發生低血壓。
短暫性低血壓反應不是進一步用藥的禁忌癥,一旦血壓升高后,即可繼續用藥。
心力衰竭的患者血壓通常正?;蚱停祟惢颊叻每ㄍ衅绽罂沙霈F一過性的血壓降低,其中平均血壓的下降程度超過20%的患者約占心力衰竭患者總數的一半。這種一過性低血壓多見于首劑本品后,通?;颊呖闪己媚褪?,不會引起癥狀,或僅引起短暫的、輕微的頭暈,但仍有極少數的患者發生過心率失常或傳導阻滯。約有3.6%的心力衰竭患者由于發生低血壓而停用卡托普利。
由于此類患者服用卡托普利后有可能會導致血壓降低,因此在首次接受卡托普利治療時,應對其進行密切的醫學監測。
以6.25mg或12.5mg(每日2次或3次)的初始劑量服用本品時,可以將低血壓反應降至最低。在初始劑量后,應至少進行1小時的醫學監測。治療開始后的最初2周內,以及卡托普利和/或利尿劑的劑量增加時,應密切隨訪患者。
發生低血壓本身并不是停用卡托普利的原因。心力衰竭患者在首次接受卡托普利治療時,其舒張壓通常都會出現一定程度的降低,而且這種舒張壓的降低對患者是有利的。治療早期的下降幅度最大,1-2周內穩定,通常在2個月內恢復到治療前水平,不伴有療效的下降。
5.胎兒/新生兒發病率和死亡率
在妊娠期用藥時,ACE抑制劑可危害胎兒發育,甚至引起胎兒死亡。如果發現患者已妊娠,應盡快停用本品。
6.肝功能衰竭
對于肝功能衰竭,據報道用ACE抑制劑治療時,有極少數表現為膽汁性黃疸和肝細胞損害和(有時)致死病例,該癥狀的機制尚不清楚。出現黃疸或肝酶明顯升高的患者應該停止用ACE抑制劑治療,并接受適當的醫學隨訪。
7.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RAAS)的雙重阻斷
ACE抑制劑、血管緊張素II受體阻滯劑或阿利吉侖的合用會增加低血壓、高鉀血癥及腎功能下降(包括急性腎功能衰竭)的風險。因此,不建議通過合用ACE抑制劑、血管緊張素II受體阻滯劑或阿利吉侖對RAAS進行雙重阻斷。
8.腎功能損害
高血壓:合并腎臟疾病,尤其是有重度腎動脈狹窄的患者,在使用卡托普利進行降壓治療后,會出現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的升高,這些升高一般在停藥后可以逆轉。此時可能需要降低卡托普利的劑量和/或停用利尿劑,必要時停用本品。但對部分患者而言,保持充足的腎臟灌流同時將血壓恢復到正常水平幾乎不可能。
心力衰竭:接受卡托普利長期治療的患者,約20%的患者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穩定升高,較正常值或基線值高20%。只有不足5%的患者(通常是既往存在重度腎臟病的患者)因為肌酐進行性升高而需要終止本品治療。隨后的改善很可能取決于患者的基礎腎臟疾病的嚴重程度。
由于本品主要通過腎臟排泄,因此在腎功能損害的患者中,本品排泄率下降,應采用較小劑量或較低的給藥頻率,每次采用較小的增幅,緩慢遞增(1周或2周一次)。
腎功能損害患者,若須同時用利尿藥,建議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類,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時,將本品減量或同時停用利尿劑。
9.高鉀血癥
接受ACE抑制劑(包括卡托普利)治療的一些患者中,曾發現血鉀升高。接受ACE抑制劑治療時,有發生高鉀血癥的風險的患者包括腎功能損害、糖尿病患者、合并使用保鉀利尿劑、補鉀劑、或含鉀的鹽替代物或正服用其他會引起血鉀升高藥物的患者。與保鉀利尿劑合用時尤應注意檢查血鉀。
10.咳嗽
所有ACE抑制劑的使用中,都有患者發生咳嗽報道。這種咳嗽的特征是無痰、持續性,停藥后緩解??人缘蔫b別診斷中,應包括ACE抑制劑誘發的咳嗽。
11.手術/麻醉
患者在接受大手術或采用可產生低血壓的藥物實施麻醉期間,卡托普利可阻斷代償性腎素釋放引起的血管緊張素II形成。如果發生低血壓,而且認為低血壓是這種機制導致,則可以采用擴容進行糾正。
12.下列情況慎用本品:
(1)骨髓抑制。(2)腦動脈或冠狀動脈供血不足,可因血壓降低而缺血加劇。(3)血鉀過高。(4)腎功能損害而致血鉀增高,白細胞及粒細胞減少,并使本品潴留,必須在評估獲益和風險后才能使用。(5)主動脈瓣狹窄,此時可能使冠狀動脈灌注減少。(6)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此時白細胞或粒細胞減少的機會增多。(7)嚴格飲食限制鈉鹽或進行透析者,此時首劑使用本品可能發生突然而嚴重的低血壓。
13.若內包裝開封或破損,請勿使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 孕婦用藥 本品能通過胎盤,孕婦使用本品可影響胎兒發育,引起胎兒和新生兒損害甚至死亡,故孕婦禁用。
2. 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可排入乳汁,乳汁中卡托普利的濃度約為母體血液濃度的1%。由于哺乳期的嬰兒服用卡托普利后可能會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在做出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藥的決定時,應將本品對母親的重要性考慮在內。
【兒童用藥】
在子宮內暴露于卡托普利的新生兒:如果發生少尿或低血壓,應將注意力集中在血壓支持和腎灌注上。作為逆轉低血壓和/或代替已經異常的腎功能的方法,可能需要換血療法或透析。
盡管血液透析可以將成人血液循環中的卡托普利清除,但是,在通過血液透析從新生兒或兒童血液循環中清除卡托普利的有效性方面尚無足夠數據。腹膜透析不能有效地清除卡托普利;尚無換血治療從全身血液循環中清除卡托普利的信息。
本品在兒童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建立。文獻中報道的卡托普利在兒童中使用的經驗有限;基于體重的劑量通常與成年人相當或低于后者。
嬰兒特別是新生兒可能對卡托普利的血流動力學不良影響更加敏感。曾有報告本品在嬰兒可引起血壓過度、持久以及無法預測的降低伴少尿與抽搐。
本品僅限用于其他降壓治療無效的兒科病人。
【老年用藥】老年人對降壓作用較敏感,應用本品須酌減劑量。
【藥物相互作用】
1.利尿劑:接受利尿劑治療的患者,特別是近期開始給予利尿劑治療的患者,以及接受嚴格的限鹽膳食或進行透析的患者,偶爾會發生血壓的急劇下降,通常見于本品首劑后的第一個小時內。
與利尿藥同時使用使降壓作用增強,但應避免引起嚴重低血壓,故原用利尿藥者宜停藥或減量。本品開始用小劑量,逐漸調整劑量。
2.有擴血管活性的藥物:同用可能致低血壓。因此在本品治療開始前,如有可能,應停止使用硝酸甘油或者其他的硝酸鹽類藥物(用于治療心絞痛)或者具有擴血管活性的其他藥物。如果在接受本品治療期間合用這些藥物,則應謹慎給予,且從較低劑量開始。
3.引起腎素釋放的藥物:能夠引起腎素釋放的降壓藥可放大卡托普利的藥效。例如,利尿劑(如噻嗪類)可能激活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
4.影響交感神經活性的藥物:在接受本品單獨治療或者合用利尿劑治療的患者中,交感神經系統對于血壓支持尤為重要。與影響交感神經活性的藥物(神經節阻滯劑或腎上腺能神經阻滯劑)以及β受體阻滯劑合用都會引起降壓作用加強,應謹慎。
5.升血鉀藥物:由于卡托普利會降低醛固酮生成,因此,可能發生血鉀升高。保鉀利尿劑如螺內酯、氨苯碟啶、阿米洛利或補鉀劑只能用于明確的低鉀血癥,使用時應謹慎,因為同用可能會引起血鉀明顯升高。含鉀的鹽替代物也應謹慎使用。
6.內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劑:非甾體抗炎藥NSAIDs可能會減弱ACE抑制劑(包括卡托普利)的降壓作用。吲哚美辛可降低本品的降壓作用,特別是在低腎素性高血壓的情況下。其他非甾體類抗炎藥(例如阿司匹林)可能也有這種作用。老年患者、容量衰竭患者(包括接受利尿劑治療的患者)或腎功能損害的患者,合并使用NSAIDs(包括選擇性環氧酶2 (COX-2)抑制劑)和ACE抑制劑(包括卡托普利),可能會導致腎功能惡化(包括可能發生的急性腎功能衰竭)。這些影響通常是可逆性的。對于接受卡托普利和NSAID治療的患者,應定期監測腎功能。
7.鋰劑:在合用鋰劑和ACE抑制劑的患者中,曾報告血清鋰水平升高和鋰中毒癥狀。合用這些藥物時應謹慎,并且建議經常監測血清鋰水平。如果同時合用利尿劑,鋰中毒的風險可能會增加。
8.降糖藥物:ACE抑制劑(包括卡托普利)可增強胰島素及口服降糖藥(例如磺脲類)在糖尿病患者中的降糖作用。
9.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RAAS)的雙重阻斷
臨床試驗數據顯示,通過合用ACE抑制劑、血管緊張素II受體阻滯劑或阿利吉侖對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RAAS)進行雙重阻斷時,與只使用一種作用于RAAS的藥物相比,不良事件(例如低血壓、高鉀血癥和腎功能下降(包括急性腎功能衰竭))的發生率升高。大多數病人接受兩種RAAS抑制劑聯合治療比單一療法沒有獲得額外的好處。一般來說,應避免聯合使用RAAS抑制劑。對于接受本品及其他影響RAAS的藥物治療的患者,應密切監測血壓、腎功能及電解質。
糖尿病腎病患者禁止合用ACE抑制劑和血管緊張素II受體阻滯劑。
腎功能損害(腎小球濾過率GFR<60ml/min)的患者應避免合用阿利吉侖和本品。
10.藥物/實驗室檢查相互作用
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檢查假陽性。
11.與其他降壓藥合用,降壓作用加強。
【藥物過量】逾量可致低血壓,發生藥物過量時,應首先考慮糾正低血壓。應立即停藥,在對患者進行血壓恢復時,可以選擇通過靜脈輸注生理鹽水擴容以糾正。
成人血液循環中的卡托普利可以通過血液透析清除,但目前尚無足夠的數據證明血液透析對新生兒或兒童體內卡托普利的清除同樣有效。腹膜透析無法有效清除血液循環中的卡托普利,目前尚不清楚替換血療法是否可清除體內的卡托普利。
【藥理毒理】
藥理:本品為競爭性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使血管緊張素I不能轉換為血管緊張素II,從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并通過抑制醛固酮分泌,減少水鈉潴留。本品還可通過干擾緩激肽的降解擴張外周血管。對心力衰竭患者,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細血管楔壓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輸出量及運動耐受時間。
毒理:器官發育時的卡托普利動物研究沒有顯示出致畸作用,但卡托普利在幾種動物體內產生了胎兒毒性,包括晚期妊娠胎兒死亡、生長阻滯和大鼠產后死亡。根據安全性藥理學、重復用藥毒理學、遺傳毒性和致癌性的傳統研究,臨床前數據表明對人類沒有其他特定的危害。
【藥代動力學】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吸收率在75%以上??诜?5分鐘起效,大約1小時達血藥峰濃度。持續6-12小時。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減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時服藥。血循環中本品的25%-30%與蛋白結合。血液中的表觀清除半衰期短于3小時。在肝內代謝為二硫化物等。本品經腎臟排泄,超過95%的吸收劑量經尿液消除;約40%-50%以原形排出;其余為代謝物(卡托普利的二硫化物二聚體和卡托普利—半胱氨酸二硫化物),可在血液透析時被清除。腎功能損害時會產生藥物潴留。降壓作用為進行性,約數周達最大治療作用。
本品不能通過血腦屏障。本品可通過乳汁分泌,可以通過胎盤。
【貯 藏】遮光,25℃以下密封保存。
【包 裝】口服固體藥用高密度聚乙烯瓶,100片/瓶。
【有 效 期】24個月
【執行標準】YBH07662019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3513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山東羅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生產地址:山東省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羅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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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血壓;2. 心力衰竭。
視病情或個體差異而定。本品宜在醫師指導或監護下服用,給藥劑量須遵循個體化原則,按療效而予以調整。
高血壓
治療開始前,需要考慮近期降壓藥物治療情況、血壓升高的程度、限鹽及其他臨床情況。
初始劑量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如果在1周或2周后仍未獲得滿意的血壓降低,則可以將劑量增加為一次50mg,每日2-3次。單獨使用本品時,同時給予限鈉措施于患者有利。
用于治療高血壓的劑量通常不超過50mg,每日3次。如果按照此劑量治療1至2周后,血壓沒有得到滿意的控制(未合用利尿劑),則應添加中等劑量的噻嗪類利尿劑(例如,氫氯噻嗪,每日25mg)。利尿劑的劑量可以根據血壓控制情況考慮每隔1周或2周增加1次,直至達到目標血壓。
如果在已經接受利尿劑治療的患者中開始使用本品,應在嚴密的醫學監測下開始治療。
對于重度高血壓(例如急進型高血壓或惡性高血壓)患者,暫時停用目前降壓治療不現實,或需立即將血壓降至正常水平時,則應繼續使用利尿劑,但需停用其他正在治療的降壓藥物,在嚴密的醫學監測下,立即開始本品25mg每日2次或3次治療。
如果患者臨床需要,可以在動態醫學監測的條件下,按照每24小時或更短的時間增加本品的每日劑量,直至獲得滿意的血壓控制或者直至本品的最高劑量。按照此種方案給藥時,可能還需要使用更強的利尿劑,如呋塞米。
心力衰竭
本品必須在嚴密的醫學監測下開始治療。
治療開始前,若此前曾充分接受利尿劑治療,可能存在低鈉和/或低血容量,而血壓正?;蚱偷幕颊?,初始劑量宜用6.25mg每日3次,可最大程度地降低 低血壓反應的程度和持續時間,以后密切監測,并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大多數患者的初始劑量為一次12.5mg每日2-3次,應依據患者的反應、臨床狀態和耐受性調整維持劑量,必要時逐漸增至50mg,每日2-3次。劑量遞增應至少間隔2周來評估患者的反應。最高可至150mg每天,分2-3次服用。